南寧軌道交通集團控制中心綜合指揮大樓物業服務項目補充招標文件公告
各投標人:
南寧軌道交通集團控制中心綜合指揮大樓物業服務項目(編號:NNGD-OCC-WYGL-201701)招標文件作出如下修改:
一、招標文件P7第一章 招標公告(二)B樓及公告區域 1.安保服務內容、P12第二章招標項目采購需求(三)A1、A2樓 1.安保服務內容、P13 (四)B樓及公告區域1.安保服務內容:
原文為:物業人員需經過專業的安保培訓,具有公安機關核發的物業員證。
修改為:保安人員需經過專業的安保培訓,具有公安機關核發的保安員證。
二、招標文件P16第二章招標項目采購需求(三)對物業員的基本要求:
刪除:4、物業員必須持有公安機關發放的有效物業員證。
三、招標文件P30第三章投標須知13.投標文件的組成:
原文為:投標文件由商務文件一、商務文件二、商務文件、技術文件四部分組成;
修改為:投標文件由商務文件、資格審查文件、資信文件、技術文件四部分組成;
四、招標文件P37第四章 評標辦法1.總則:
原文為:為加強對南寧市軌道交通1號線一期工程運營物業、安檢(2018年)服務項目評標工作的管理,招標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評標專家和評標專家庫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制定本評標方法;
修改為:為加強對南寧軌道交通集團控制中心綜合指揮大樓物業服務項目評標工作的管理,招標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評標專家和評標專家庫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制定本評標方法;
五、招標文件P55第五章合同主要條款格式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原文為:11.乙方應加強對物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培訓、業務培訓和在崗培訓,做好物業/安檢人員日常工作的監督和管理,做好物業人員違紀問題的處理,確物業保服務的優質高效。
修改為:11.乙方應加強對物業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培訓、業務培訓和在崗培訓,做好物業人員日常工作的監督和管理,做好物業人員違紀問題的處理,確物業保服務的優質高效。
六、招標文件P59第五章合同主要條款格式第十條合同期限:
原文為:本合同自第一年合同期按實際到位時間至/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共計3年(36個月)。
修改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6個月。
七、招標文件P59第五章合同主要條款格式第十一條合同的變更及違約責任:
原文為:2. 在合同有效期內,根據南寧市政府部門有關安保的工作要求,如甲方決定南寧軌道交通1號線范圍內臨時增加額外物業服務,該部分工作內容需與原合同不交叉重疊,則增加人員的費用由雙方按照本合同相應的綜合單價另行協商。
修改為:2. 在合同有效期內,根據南寧市政府部門有關安保的工作要求,如甲方決定南寧軌道交通集團控制中心綜合指揮大樓物業服務范圍內臨時增加額外物業服務,該部分工作內容需與原合同不交叉重疊,則增加人員的費用由雙方按照本合同相應的綜合單價另行協商
刪除:3.在合同有效期內,根據南寧市政府部門有關安保的工作要求,如甲方決定增加除本合同原約定的重點車站外的站點執行安檢逢人必查標準,額外增加的物業、安檢人員的費用按照本合同相應的綜合單價簽訂補充協議。
八、招標文件P60第五章合同主要條款格式第十四條合同的解除、終止:
原文為:1.當乙方不能勝任安全保衛工作或因乙方工作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修改為:1.當乙方不能勝任物業服務工作或因乙方工作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
九、南寧軌道交通集團控制中心綜合指揮大樓物業服務項目(編號:NNGD-OCC-WYGL-201701)投標截止時間和開標時間因故延期,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