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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地鐵“禁報令”涉嫌壟斷及對北京地鐵禁售報刊的4點疑問:會否制造壟斷

  • 發布時間:2010-01-15
  • 信息來源:中國新聞網、新京報
  • 作者:中國新聞網、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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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的地鐵站里,可能再也買不到報紙看了。不是沒人賣,而是不允許賣,因為北京市有關部門明確指出,任何單位和個人停止一切在軌道交通站內的銷售行為,理由是賣報紙影響安全。但是,《北京娛樂信報》除外。

  這算得上一大奇聞,在給乘客出行的精神文化生活帶來不方便的同時,幾乎也讓每一個乘客的內心都打滿了一連串問號。

  在地鐵站里設報攤賣報紙是否影響安全?誰有權剝奪公眾方便獲取信息的權利?有關部門是否有權力禁止在地鐵這樣的公共場所賣報紙?這些都值得專門辨析,這里暫且不論。眼下,只想談談明眼人一看便知的關鍵性問題,這就是有關部門為何對所有報刊關上大門,卻獨獨給《北京娛樂信報》開了一扇窗。

  有關部門形成的《軌道交通站內報刊發售問題會商會會議紀要》的說法是:“《北京娛樂信報》作為北京市批準的北京唯一的地鐵報是服務宣傳的重要陣地,可以在保證不影響地鐵安全秩序的情況下免費發放,但信報的發放地點及位置需選在空間大、便于客流疏散的地鐵站指定位置,不得進入站臺。”

  從這段文件語句的實錄中,明白人大多看出端倪。盡管堆陳了諸多有關安全方面的考量與措詞,但核心詞匯“地鐵報”躍然其中,這份報紙作為“服務宣傳的重要陣地”對于有關部門的利益實現關系重大。因而,姑且不去細究這份報紙與有關部門存在什么具體的實質性的關系,僅從這份特殊的關照即可看出,它們之間的關系非同一般,以致到了權力可以公然對這份報紙進行翼護的地步。

  正所謂天底下沒有免費的午餐。盡管信報是“免費發放”,但其背后的經濟活動一點也不會免費。從本質上來說,免費只不過是報紙的一種營銷策略和手段罷了。通過免費發放,打造讀者很有規模的現象,吸引各類廣告,以期獲得可觀的經濟效益。不知北京有關部門怎么向公眾解釋,獨獨允許這份報紙發放?會不會從中獲取一些經濟收益?

  要么全部禁止,要么全部放開,獨沒有只允許一份報紙通行地鐵的理由。這是顯而易見的公平,也是公眾看得到、認同的公平。因而,除非北京地鐵方面有超越凡人的智慧,否則公眾是不會相信二者無任何經濟利益往來。那么,有關部門的地鐵禁報指令,其實質就是涉嫌壟斷:在報業競爭日趨激烈的情勢下,不惜動用有關權力,以及自己管轄范圍內的便利,讓其他所有報刊全部出局,讓信報一統地鐵站內天下。這顯然是權力在公共領域里行使壟斷,為一些經營實體提供方便、創造效益。

  可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日趨完善的當代中國,在被稱為首善之區的首都,竟然有如此“局部赤裸的壟斷”——無論打著什么旗號搞的壟斷?還能允許如此逾越常理、不方便公眾的政策謀劃? 

 

對北京地鐵禁售報刊的4點疑問:會否制造壟斷

從上周五開始,北京市民在地鐵站內再也買不到報紙了,近日,北京有關部門下發《軌道交通站內報刊發售問題會商會會議紀要》。《紀要》中明確指出,除信報外,任何單位和個人停止一切在軌道交通站內的報刊銷售行為,公安機關嚴格依法取締在軌道交通內的報刊發售行為。

為了地鐵安全,未雨綢繆,提前做一些安全防范措施本無可厚非。不過,安全防范“防”到了報刊銷售上,似乎有些牽強。對此,人們心中有四個疑問,希望有關部門拿出有說服力的理由:

  其一,地鐵賣報刊影響安全,妨礙救援和疏散嗎?

  倘若三兩個人在地鐵賣報刊就威脅到安全,這樣的“地鐵安全”是不是也太脆弱了?退一萬步說,即使地鐵賣報有安全隱患,那也應該所有報刊一律禁賣,但為什么留下了信報這個“例外”。文件要求,“信報可以在保證不影響地鐵安全秩序的情況下免費發放,但發放地點及位置需選在空間大,便于客流疏散的地鐵站指定位置”,這樣的要求,難道其他媒體做不到?一條政策理應平等對待所有當事者,豈可厚此薄彼。

  其二,會不會給人造成一種印象:看起來是因安全而禁賣,實際是行政干預,制造市場壟斷?

  誰都知道,地鐵站由于人流量大,歷來都是各報必爭之地,信報雖免費派送,但目的仍是通過免費發行擴大發行量進而通過廣告盈利,也是在參與北京報業市場的競爭,只不過采用另一種形式而已,并非全公益性的報紙。行政手段造成信報“一家獨大”,以行政命令指定“唯一的地鐵報”并特許特殊待遇,這無疑破壞了平等競爭的環境,嚴重擠壓其他報紙的生存空間。

  過去,一些地方屢屢發生“地方保護”事件,禁止外地產品到本地銷售,他們也無一例外都打著一些冠冕堂皇的旗號,實際上是與被保護者有著或多或少的利益關系。但是,全球化的時代,反“貿易保護”早已是國際趨勢,難道一個城市還要設立這樣的“壁壘”嗎?

  其三,會不會影響社會效益、拆掉民眾與政府聯系的“橋梁”?

  眾所周知,公共場所傳播公共文化是國際慣例,地鐵站作為公共場所,理應是一個開放的、匯聚多元聲音的文化傳播空間,豈可只是某一家報紙的禁臠之地?一紙文件,不僅僅剝奪了多數媒體的生存發展權,也剝奪了讀者的選擇權。不是所有讀者都喜歡看一種報紙,一種報紙也不可能滿足所有乘客讀者的閱讀需求,所以,應該給讀者更多的選擇,而不是變相地強制讀者消費。

  在當前,報刊更有傳播現代文化、傳達黨和政府的政策、解答民眾實際生活中的疑問的使命,是在搭建有利于社會和諧的“橋梁”。這樣的“橋梁”,對一個社會來說,越多越好。現在強令只能建“獨木橋”,黨和政府的決策如何更快更好更便捷地傳達于民眾?民眾的聲音又如何迅速地傳遞給政府?限制報刊銷售,看起來是一個小事,結果必然會影響大局。

  其四,在地鐵里有秩序地賣報,是國際和國內慣例,北京為什么可以“特殊”?

  北京的地鐵站過去是有報亭的,后來據稱是出于安全考慮,悉數被拆除,無奈之下才有了流動售報。然而,地鐵的報亭真有必要全部拆除嗎?其實在國外,地鐵站設立報刊亭、小型超市,甚至沖印店、洗衣店等服務設施極其普遍,也從未聽說過,因為報刊亭等服務設施的存在,導致地鐵安全事故的先例。

  不僅在國外,國內如廣州、上海、南京等城市,地鐵站也都普遍設立報刊亭,為什么單單北京對地鐵報刊亭如臨大敵?或許在老的12號線,由于地鐵站空間較小,拆除報刊亭代之以流動售報或有必要,但其他新建地鐵線的各個車站,空間都很寬裕,怎么可能連個報亭都容不下?地鐵是公共交通,地鐵站是公共場所,公共交通與公共場所的管理需要以人為本,簡單地以取締和犧牲市民便利來解決所謂的安全問題是懶政,是公共管理的下策。

  中央《關于深化文化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明確指出,文化市場監管,應“創造公開、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環境”。而以“安全”為名,實質上是在為文化市場公平競爭制造人為障礙,對此,不僅媒體難以接受,相信廣大的讀者也不會理解,因此,地鐵禁賣報,還是收回成命的好。